陵水通報一批幹部違紀問題
  兩村幹部貪污徵地補償款被開除黨籍
  □記者 黃婷
  本報訊 昨日,陵水黎族自治縣紀委通報一批幹部違紀問題。
  日前,陵水黎族自治縣紀委對新村漁業開發公司經理楊彩信涉嫌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依據有關規定,經陵水黎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楊彩信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日前,陵水黎族自治縣紀委對椰林鎮城南村委會網格化管理員朱奕光、第11經濟社社長朱奕椿涉嫌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依據有關規定,經陵水黎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朱奕光、朱奕椿等兩人開除黨籍處分。
  日前,陵水黎族自治縣紀委對新村鎮政府科員王平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依據有關規定,經陵水黎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王平行政記大過處分。
  日前,陵水黎族自治縣紀委對光坡鎮港坡村第18經濟社原社長陳伍慶、第24經濟社原社長符光學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2006年陵水縣政府在香水灣徵用光坡鎮港坡村委會相關經濟社土地搞市政建設,陳伍慶、符光學配合他人弄虛作假,貪污徵地補償款。經陵水黎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陳伍慶、符光學開除黨籍處分。
  陵水5名幹部涉違紀被調查
  昨日,陵水黎族自治縣紀委通報稱,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副鎮長石才英、陵水黎族自治縣物價檢查所所長、縣價格認證中心主任龍冊委、陵水黎族自治縣林業局林政股股長趙勇、陵水黎族自治縣本號鎮軍昌村黨支部書記董興方、陵水黎族自治縣黎安鎮黎安村委會副主任鄭雲傑涉嫌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原標題:兩村幹部貪污徵地補償款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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